老爷姥姥的共有房产,老爷去世前给我写过遗嘱说房子留给我.但是,我姨妈他们带着我姥姥去做的公证也过户给我姥姥了,过户和公证的时候他们没通知我现在姥姥也去世了.而且遗嘱被他们销毁了.如果,我要能找到人证证明我老爷确实要把房子留给我,我还能通过法律手段要会属于老爷留给我的那份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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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继承人可以按顺序继承
被继承人留给继承人的财产,财产权,是指以财产利益为内容,直接体现财产利益的
民事权利。财产权是可以以金钱计算价值的,一般具有可让与性,受到侵害时需以财产方式予以救济。
财产权既包括物权、债权、
继承权,也包括
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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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婚姻法,房产增值部分,
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五条规定:确定了夫妻一方婚前或者婚后购买的房屋产生的增值部分,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房屋增值部分不予分割。
二、新婚姻法,婚内房屋赠与,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六条规定:针对的是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将房产赠与另一方,未过户的,可以撤销赠与行为。也就是说,未过户的赠与属于不产生效力的赠与,说的天花乱坠,把房子给你要和你
结婚。没有过户,想什么时候要回去就什么时候要回去了。因此,有人要赠与房产的,先过户。
三、新婚姻法,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七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此时,即使房子是婚后由父母购买的,如果是产权登记在出资方父母子女名下的,离婚时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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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