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律师,我朋友老公做买卖陪了好几十万,楼房,车全部抵债了,还欠几十万,如果离婚,会不会判债务共同承担

离婚
2019-11-04 07:05:2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我国新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如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由人民法院判决。
    由此可看出,“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一般包括:因日常生活所负的债务;因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夫妻双方或一方因治疗疾病所负的债务。
  • 根据相关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注: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 夫妻共同债务包括如下:  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七)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八)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九)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十)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 你好,合法婚姻内形成的夫妻共同债务的承担跟有无鉴字并无必然联系,也就是说不鉴字不等于不用承担,要看相关债务形成的具体情况,如果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妻子是可以不用承担的,反之则要承担的,当然不用承担这同样需要相关证据来证明的。现在既然原告方已申请进入强制执行阶段,本律师建议你们立即聘请律师介入了解具体案情,以便从法律的角度最大限度的维护你们的合法权益。
    如果有需要,可以与本律师取得联系进行面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