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司申请了综合工时制,比如今天上班11.5小时,加班算3.5小时,明天安排休息用前面加班的3.5小时来抵扣,这算不算不给加班费

2019-11-04 10:03:2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一)、算定方法  加班工资的基数又该如何确定?劳动合同中对工资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在具体折算时,劳动者还需要了解相应的规则。正常情况下,用人单位按月发放的工资中不包括休息日的工资。目前,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天数和工作时间分别为
    20.92天和
    167.4小时,职工的日工资和小时工资按此进行折算。  计算方法为: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
    21.75天×300%×加班天数,休息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
    21.75天×200%×加班天数。  二)、分类计算  确定了加班费的计算基数后,还必须区分不同情况,才能准确计算出加班费,实践操作中具体要把握以下几点:  
    1、标准工时制度的加班费计算。  按照劳动部《关于印发amp;lt;工资支付暂行规定amp;的通知》,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1)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2)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3)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2、综合计算工时制度的加班费计算。  按照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和《关于职工工作时间有关问题的复函》规定,经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在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总实际工作时间不应超过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超过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按《劳动法》第44第1款的规定支付工资报酬,其中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劳动法》第44第3款的规定支付工资报酬。而且,延长工作时间的小时数平均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3、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加班费的计算。  一般情况下,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企业不需要支付加班费。但是应当注意,用人单位在法定休假日安排职工工作的,仍然应当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加班费。  
    4、实行计件工资制度的加班费计算。  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
  • 为了保护员工的休息权,国家对加班加点进行了严格的限制。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特殊原因情况下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且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需要注意的是,加班是建立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基础上的,用人单位不得强迫员工加班,员工也无权单方面决定加班。
    如果因特别需要,确实需要员工进行加班,用人单位应当依法给付员工加班费用。
  • 老板要我延时下班,又不给加班费怎么办?可以到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或拨打12333进行投诉;又或者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具体内容,下面就由法律快车的编辑为您介绍。   老板要我延时下班,又不给加班费怎么办?   可以选择以下两种解决方法   一是到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或拨打12333进行投诉;   二是因支付加班工资发生争议的,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请求裁决用人单位支付加班加点费用等。在提出维权主张时,要注意收集加班证据。   相关知识链接   加班工资标准为:   
    1、平时加班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报酬;   
    2、休息日加班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报酬;   
    3、法定节假日安排加班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报酬。   此外,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出一小时,特殊原因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情况下每日不得超出三小时,且每月不得超出三十六小时。
  •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规定,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一)计时工资;
    (二)计件工资;
    (三)奖金;
    (四)津贴和补贴;
    (五)加班加点工资;
    (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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