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请问一下:因本人将他人打伤(医院检查报告为轻伤),但我方一直在支付医疗费用,伤者也愿意私聊,伤者方并且已经电话与警方沟通要求私聊撤案,但警方依然还将案子递交县局,要按刑事案件处理,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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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一、造成轻伤以上(包括轻伤),涉嫌刑事犯罪,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
二、可以按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要求对方承担人身损害的民事赔偿责任,具体赔偿费用包括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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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