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律师,我驾驶货车正常行驶,通过路口时对方骑电瓶车并且还带一人闯红灯,造成骑车人死亡,后乘人受伤,请问我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2019-11-04 12:20:09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一、闯红灯如何处罚  闯红灯是指机动车在信号控制的交叉路口和路段上违反红灯相位禁止通行规定,越过停止线并继续行驶的行为。根据最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闯红灯,记6分,罚100元。  
    二、新交通规则关于交通违法的处理  
    1、闯红灯,记6分,罚100元。  
    2、酒驾,5年内不得再考取驾照。  
    3、不系安全带,记3分,罚100元。  
    4、副驾不系安全带,记1分,罚50元。  
    5、行驶途中拨打手机,记3分,罚100元。  
    6、行驶途中抽烟,记1分,罚100元。  
    7、有意遮挡号牌,记12分,顶额处罚。  
    8、超速驾驶,记6分。  
    三、误闯红灯立即停车可免处罚  路口电子眼拍摄闯红灯违法行为时,一般要拍3张照片取证。一张是车辆在红灯时还没越过停止线的照片,另外两张是车辆在红灯中继续前行,越过停止线和彻底驶进路口的照片,3张照片会明显记录车辆在红灯过程中的位置移动。如果车辆在红灯时只是刚刚越过停止线,但立即停住,交管部门不会对其进行处罚。
  • 货车要承担什么责任需要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来确定。
      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四十六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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