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礼拜天向厂里请假厂里不批我没上班,厂里算我旷工,前提是我是个孕妇,这合法吗

妇幼权益
2019-11-04 14:00:1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未请假或者请假未被批准不上班算旷工,没有工资。

    旷工,指非不可抗力,既不请假,或者请假未被批准而不出勤,是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行为。旷工达到一定天数,构成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情形,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合同,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工资是用人单位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约定,向劳动者支付的劳动报酬。职工旷工并未提供劳动,用人单位无需支付工资。相反,因为职工旷工造成用人单位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在一些单位,有规定旷工处罚工资的规定。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劳动部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
    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护法 第二十五条 任何单位均应根据妇女的特点,依法保护妇女在工作和劳动时的安全和健康,不得安排不适合妇女从事的工作和劳动。 妇女在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受特殊保护。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在怀孕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劳动。
      怀孕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的女职工,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在劳动时间内应当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当算作劳动时间。
    第十二条 女职工劳动保护的权益受到侵害时,有权向所在单位的主管部门或者当地劳动部门提出申诉。受理申诉的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诉书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女职工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 在员工的行为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情况下,是不考虑员工处于什么状态的,就算是孕期员工,单位都是可以按照此条辞退员工。连续旷工三天是属于严重违纪行为,单位是可以以此辞退该员工。按照自动离职处理。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劳动局给批了工伤职业康复单位不给假怎么办? 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的话,那么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享受工伤待遇。但是员工请假是需要根据医院开具的疾病证明书建议休息时间进行的,所以员工需要在医院进行复查之后确定休息或者康复治疗时间或者方案。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第二十八条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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