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一起十年有三个小孩,她十几天前走了,带走了最小的一个。电话不接微信不回,请问我想要回我孩子要怎么做?我们没结婚的
消费者维权
2019-11-04 14:0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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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被认定为
事实婚姻关系的,
同居期间的财产适用婚姻法对
夫妻财产制的规定,没有约定者,适用
夫妻共同财产制。被认定为同居关系的,同居期间共同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为一般共同财产,该期间双方各自
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为双方个人财产,为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无论是哪一种关系,在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与对方的财物,按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应根据双方同居生活时间的长短,对方的过错程度以及双方经济状况等实际情况酌情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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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婚姻法的精神,保护子女利益是其
基本原则。
子女抚养权的归属和变更都应该考虑这一基本原则,只要是对子女有利的,就可以变更子女的
抚养权,也就是说,由谁抚养子女好就由谁来抚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子女抚养的司法解释正是秉承了这一基本原则和精神,比如第一种、第二种情况明显伤害了子女的利益,不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第三种情况则是充分尊重了未成年子女本人的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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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