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想咨询下,在做生意的时候,对方不履行发货日期,和安装日期,无期限的往后托,货款已汇到对方手里,就是不发货,耽误工期责任重大,谁来付?以后自己没有信任度,难呀!催货的时候偶尔接一次,电话??经常打不通,是不是受骗了?对方不敢做火车,是不是监外执行呢?假如他换号了,就找不到他了,我们能不能追回货款呢?工期耽误不起,年前定的初8到货,到今天初23了,还没有货,急呀!对方继续做工程也行,退回货款也行,现在对方就是啥也不干了,就是托了,不知道怎么办呀!求求您们了,辛苦了,感谢。

2019-11-04 15:10:57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存在贷款对方不会的情况下,通常先与对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只有诉讼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
    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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