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儿子16岁初三毕业学生,骑电动车在人行道行驶,被一辆机动车碰到了,电动车和手机都碰坏了,我儿子腰部肌肉拉伤休息十几天,正是中考之际,请问我儿子有什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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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被电动车轧轻伤,可以要求对方支付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费用。 ? 《
侵权责任法》 第六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十六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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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