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律师,我是三年前离婚的,净身出户,可离了婚一直没离家,现在想复婚,复婚后财产有我的没?

离婚
2019-11-05 06:20:4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夫妻一方离婚时净身出户,其还需要承担夫妻共同债务与否需要看情况,合法的债务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条规定,“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 婚姻法: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第四十二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
    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婚姻法解释一:第二十七条 婚姻法第四十二条所称“一方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
    一方离婚后没有住处的,属于生活困难。 离婚时,一方以个人财产中的住房对生活困难者进行帮助的形式,可以是房屋的居住权或者房屋的所有权。
    根据以上婚姻法和婚姻法解释规定:在双方没有共同财产的情况下,如果男方有财产,离婚时,女方不应当净身出户。
  • 关于夫妻离婚房产分割的处理方法,2001年新婚姻法仅有一条原则性规定,而且该规定也并非仅仅针对离婚房产分割。即新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新婚姻法把照顾“子女”放在了照顾“女方”权益的前面。这意味着如果夫妻离婚,而法院可能判决子女随男方共同生活,那么男方在夫妻离婚房产分割方面的照顾可能高于女方在离婚房产分割方面的照顾;这还意味着法院在处理夫妻离婚房屋所有权归属及房产分割比例问题时,拥有小孩抚养权的男方可能占得更多优势。

  • 1、复婚后再离婚与第一次离婚在法律上是同等的,离婚就是离婚。《婚姻法》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2、协商不成,一方起诉:A、向被告方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法院起诉;B、起诉后时间就听法院的通知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