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被冻结后可以注销吗?

股权
2019-11-05 07:53:3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外商投资企业注销程序:
    1、董事会决议通过;
    2、投资方(股东)批准;
    3、商务部门批准;
    4、成立清算组,清算资产,公告,出具《清算报告》;
    5、税务(国税、地税)登记证注销;
    6、海关、财政、统计部门注销核准;
    7、外汇登记证注销(外币、人民币购汇后汇出,外币、人民币账户销户);
    8、工商(营业执照)注销;
    9、组织机构代码证注销;
    10、劳动登记证注销。

  •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有限责任公司破产的流程:
    (1)成立清算组;
    (2)注销公司国、地税登记证;
    (3)公司主管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
    (4)通知已知债权人及登报公告,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5)登报45日后,再次到工商局办理注销申请。
  • 破产清算股权的和程序分类是怎样的
    1、《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所以,破产清算时,股权质押的清偿顺序是属于普通债权一类的,应该在第三步进行清偿。
    2、企业的对外投资一般有项目投资、证券投资和股权投资三种形式,因此对破产企业的对外投资的清算也相应的分为:
    (1)对破产企业项目投资的清算
    首先,应了解该项目的具体情况,包括了解相关法律文件、破产企业对该项目的实际投资情况、该项目本身的实际运作情况、投资各方对投资协议的履行情况等。
    接着,应委托评估师对该项目及破产企业在该项目中的投资权益进行评估。得到相应的参考依据后,清算组对该项目投资进行处理,一般有两种方式:清算或将投资权益有偿转让。
    (2)对破产企业证券投资的清算
    清算前,一般应对以下情况进行了解:
    a、证券投资的凭证情况,
    b、证券的所有权归属情况,
    c、该项投资的现状,
    d、投资的数量及投入的时间。
    由于证券投资的特殊形式,对其的处理一般应按照国家有关证券交易的规定进行。
    (3)对破产企业股权投资的清算
    一般而言,企业的股权投资有与他人合资设立新公司和设立独资子公司二种方式,对前者,应了解被投资企业的注册登记情况,其他股东投资的情况和该企业的财务状况及资产负债情况。
    由于股权投资的特殊形式,对其的处理不能采取一般的变卖或拍卖的形式,必须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转让。对于后者,除了对其的登记注册情况、资产负债情况、生产经营情况及经济效益情况的了解外,更重要的是对子公司的资产是否和如何并入破产企业进行清算的决定。
  • 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外承担债务责任。
      公司是企业法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企业法定代表人仅仅是处理公司事务的代理人,对公司的债务不承担责任,但是如果法定代表人是公司的股东,则需要按照认缴的出资金额对公司承担出资义务。
      《公司法》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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