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以前因为我姐和一对儿女因农村股份分配需要本村户口才有资格分红,所以用我的房屋地址入了户,我姐做户主,后来我姐因病去世了,派出所就把户主改为我外甥女,如果这样的话,会不会影响到我房屋的所有权?毕竟我户口不在那里,而且地证上写的是我爸的名字而不是我的名字,如果大家写个协议有用吗?

2019-11-05 10:15:13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交通事故案件中,只有死亡赔偿金和残疾赔偿金会区别城镇户口和农村户口,其他项目的赔偿都一样;如果是城镇户口,死亡赔偿金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标准赔偿;如果是农村户口,死亡赔偿金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赔偿;在城市经商、居住,其经常居住地和主要收入来源均为城市,有关赔偿费用应当根据当地城镇居民的相关标准计算。
  • 房屋买卖是指将自己名下的房产进行买卖.自己的名下的房产必修具备房屋产权所有证。口头协议属于诺成合同,效力很低的。  如果协议双方当事人都信守承诺,那么合同就可以顺利履行。
    如果有一方反悔或不遵守约定,那么就可能造成合同履行不能。  不过,在实际交易中不订立书面合同是不对的,使自己的期待利益得不到实现。否则主张对方违约都没有相对有利的证据。
      至于合同的履行问题,就要看双方的生意伙伴关系如何了.关键在对对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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