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母亲名下有一套公产房,这套房子是外公外婆当初分家产时给我母亲和大姨的,母亲现在已经过世,外公外婆的户口在公产房里,房本还是我母亲的,现在大姨和舅舅想卖了公产房给外公外婆看病,请问,我是否有权变更承租人,并拒绝他们的要求

2019-11-05 15:09:18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对于夫妻离婚对于房产的分割问题,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关于审理离婚案件中公房使用、承租若干问题的解答》的有关规定符合以下情况下的房产,双方均是可以主张承租权的:
    (1)婚前由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姻关系存续5年以上的;
    (2)婚前一方承租的本单位的房屋,离婚时,双方均为本单位职工的;
    (3)一方婚前借款投资建房取得的公房承租权,婚后夫妻共同偿还借款的;
    (4)婚后一方或双方申请取得公房承租权的;
    (5)婚前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后因该承租房屋拆迁而取得房屋承租权的;
    (6)夫妻双方单位投资联建或联合购置的共有房屋的
    (7)一方将其承租的本单位的房屋,交回本单位或交给另一方单位后,另一方单位另给调换房屋的;
    (8)双方均租有公房,婚后合并调换房屋的;
    (9)应当认定为夫妻双方均可承租的情形。
  • 申请变更更正户口登记主要项目须知
    一、居民有正当理由需申请变更更正户口登记项目中姓名、出生日期、籍贯、民族的,可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给予办理变更更正手续。
    二、凡到派出所提出变更更正户口登记主要项目的,须填写《户口项目变更申请表》,连同有关证明材料交派出所审核(其中属证件材料的,可经派出所验核原件后提供复印件)。
    三、申请变更更正户口登记项目需出具的证明材料:
    (一)申请人申请更正户口登记项目的书面报告、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二)申请变更更正出生日期的,还需提供申请人出生证和以前的户口证件等权威原始凭据。
    如申请人16周岁以上且有工作单位的,还应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
    四、对被批准变更更正户口登记项目的,由派出所通知申请人,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到派出所办理变更更正手续。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