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租了一个房子。还有三个月到期,然后给人家门弄坏了,但是修好了。房东说继续租让再交一千押金,我不交,房东就说不租了,退换我租金和押金。这算是违约吗?如果算是违约,房东应该怎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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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可以依据双方之间签订的房屋租赁
合同,以及对方违约证据,去法院起诉房东。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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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违约金由双方协商确定,没有数额的限制,一般是根据双方预测的因一方违约可能带来的损失大小来确定的。
(2)发生一方违约后、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承担
违约责任时,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发生的损失,守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增加违约金;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违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减少违约金。以上是租房合同违约金怎么赔偿问题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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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