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现在是农村房屋当时1993因为孩子不够年龄大队不给批宅基地,当时也妹妹的户口在我身上,就借用她的名字替你要了一处宅基地,钱也是我拿的,房子也是我盖的,我妹妹后来嫁到城市了户口就搬城市了,我现在想让我妹妹给公正房子是我的,我妹妹现在不愿意,还有就是想问问我妹现在是城市户口还能有权利拥有农村的宅基地吗,我要想要回房子该怎么做?

2019-11-05 17:57:4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农村房屋作为遗产的,可以依法继承。农村宅基地不是个人财产,不能继承。
    农村房屋作为遗产继承问题:按照《继承法》规定,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由配偶、子女、父母继承。
    遗产继承不论户口,非农业户口的子女可以按遗嘱继承或法定继承农村房屋。
    农村宅基地问题:按《土地法》相关规定,农村宅基地属集体所有,是集体按“一户一基”的规定划拨给村民建房用地,农民有使用权,没有处分权,也就无所谓继承权了。
    农村房产继承后,连同宅基地可以继续使用,如要出让须经集体(村委会)同意,因为宅基地是集体的。
  • 我国《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村集体,农民享有的是宅基地的使用权。非农村集体成员对于宅基地的使用权不能继承。但是,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是可以继承的,不过不能翻盖重建,等到房屋自然消亡,村集体将收回宅基地。
    也就是说,已经是城市户口的子女,是不能继承父母的宅基地的,但是却可以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子,直到房子自然消亡。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章 第十一条: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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