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被妹妹用刀划伤,派出所不予处罚,连批评教育都没有,这个不是维护她人更目无枉法更可以为非作歹了吗? 我该怎么办?虽然有六十天不服决定的行政复议权,但是我该怎么去讲理呢? 哪怕只是小朋友犯错老师家长都会作出批评教育甚至处分,而一个成人手拿刀砍人之划伤而无任何过错责任?那国安法律法规在哪里?怎么安定民心???我该怎么写诉状?用什么理由才能宽慰我受伤的心??? 请指教!!!

消费者维权
2019-11-05 21:28:00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行政复议法规定,“行政复议机关责令被申请人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被申请人不得以同一的事实和理由作出与原具体行政行为相同或者基本相同的具体行政行为。”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对上级作出的行政复议应当是遵从。

    1、什么情况可以申请复议?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行政拘留等具体行政决定不服的;

    或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2、什么时候申请复议?

    60日。

    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除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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