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您好!我公司之前协商裁员,我不同意,之后公司以绩效考核C(绩效等级SABCD,S最好,D最差)为由,给我调岗降薪,我EMS给公司反馈不同调岗降薪,不符《合劳动合同法》,公司以员工手册为由强制给我调岗降薪,员工手册有说根据绩效对员工调整岗位,调整薪资,并没有说绩效C就一定要调岗降薪。现在岗位工作与我之前岗位的一个细分,我现在干着新工作,我想年底以调岗降薪不符合劳动法为由走仲裁,是否可以?会不会说时间久了,当我是默认公司的做法了呢?

仲裁
2019-11-06 09:06:3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作岗位是劳动合同的主要条款,主要条款变更的,需要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协议,所以不是所有的调岗都是合理合法的,只有证明劳动者不胜任岗位或者有职工管理制度,可以调动才合法,这样的制度还要经过职工民主程序通过并公示,所以你可以到劳动局监察科举报投诉,或者申请仲裁主张继续按照合同履行。

  • 一、劳动仲裁程序简介:
    劳动仲裁一般分为四个步骤:当事人申请、审查受理、仲裁前的准备、仲裁审理。其中当事人申请是劳动仲裁程中及为重要部分,申请人是否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否者难以通过第二步的审查。
    二、劳动仲裁程序第一步:当事人申请
    三、劳动仲裁程序第二步:审查受理
    四、劳动仲裁程序第三步:仲裁前的准备
    五、劳动仲裁程序第四步:仲裁审理

  • 1、违反了劳动法的规定,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2、法律规定;  1)《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延长工时的报酬支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2)《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九条 【劳动监察】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