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1、建筑项目,设计施工工程量与工程预算单中体现的工程量存在巨大出入(50%),存在漏项、少报,明显人为压低预算哄骗客户签订合同。2、合同已签订,合同内体现为计件收费。3、项目建设过程中,施工单位以设计施工工程量进行施工,要求按实际工程量补交款项(超出50%)。4、个人认为50%的出入有主观故意成分。5、可否主张因施工单位工程预算存在恶意漏项、少报,通过信息不对称哄骗客户签订合同,要求解除合同。

2019-11-06 09:11:52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签订过程中应注意哪些问题?
    1.合同主体应适格。对通过市场跟踪所选择的合同当事人,应核查其资质证书、企业资信、注册资本等工商登记信息,并核查其使用的印鉴是否合法与真实,及验明其是否具有主体资质、权利能力、行为能力。
    2.合同内容应公平合法。合同文件内不得存在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否则将导致合同无效或者合同内部分相关条款的无效。
    3.合同用辞应规范。合同用辞应表述准确,同样用辞的涵义应相互一致,不能存在互相矛盾、含糊不清、易产生误解或歧义的表述。
    4.合同形式应与合同内容相符。
    4.合理限制三方协议、债权转让协议在分包合同中的应用。建设工程的合同安排中常常存在由发包人选定指定分包人、由总承包人与指定分包人签订相关分包合同、并由发包人直接支付分包工程款给指定分包人的情况。
    5.重视黑白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