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租地建厂房,还有30年合同才到期。租金全交,国家水利要征收,我们要怎么处理呢?能得到赔偿吗?赔偿的话是多少?

国家赔偿
2019-11-06 13:57:2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厂房到期怎么办?
    首先得看租赁合同对此是否有约定。如果有约定,就按照合同约定来办;没有约定按法定。通常来说,厂房到期会涉及拆迁补偿问题,厂房拆迁补偿分为几部分,一是对地的补偿,二是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最低是建筑成本价,三是因拆迁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四是合理的搬迁费用。
    土地补偿费、上面厂房的重建成本价是给房东的;停产停业损失费、搬迁费等是给租户的。
  • 合同到期后,如果双方均同意续约,那应该重新签订书面的房屋租赁合同,明确新的权利义务。即使仍按原协议履行或改动的权利义务条款较少,双方不愿意重新签订书面协议,也应该简单签订一份补充协议,附在原协议后面。
    千万不要以为“双方都没意见,只要自动履行即可,不需要任何手续。”如果没有正式的确认,双方租赁关系继续有效没问题,但是租赁期限却变成了不定期的了。也就在到期之后自动履行的期间,双方均有权随时提出终止租赁关系。

  • 1、时间上说:《征地协议》是具有永久性的,而《租地合同》是暂时性,只是双方的一共识而已;
    2、意义上说:《征地协议》属于行政征收或征用,一般带有强制性;《租地合同》属于民事合同,不带有强制性;
    3、金额上说:《征地协议》的金额基本是固定的,《租地合同》的金额是可变动、调整的。
  • 租赁可分为经营性租赁和融资租赁,经营性租赁不可算作企业的资产;而融资租赁可以算作企业的资产。
      融资租赁又称设备租赁或现代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或绝大部分风险和报酬的租赁。
    资产的所有权最终可以转移,也可以不转移。
    融资租赁的判断标准,根据新准则规定,符合下列一项或数项标准的,应当认定为融资租赁:
      第一,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
      第二,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预计将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
      第三,即使资产的所有权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第四,承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出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收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
      第五,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否则,为经营租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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