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方无牌无证驾驶电动车被对方撞成重伤住院,交警责任认定55,我方该如何索取赔偿款项?

2019-11-06 14:59:2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无证驾驶,违反行政规定,撞人,要根据责任承担赔偿责任,先由保险公司在强制险范围内赔偿,不足部分按责任。不属于故意犯罪,是过失,承担民事赔偿。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无证驾驶和被视为无证驾驶的可能有以下十种情形:
      
    1、没有驾驶证的;
      
    2、未经考试,非法取得驾驶证的;
      
    3、驾驶证被注销、吊销的;
      
    4、不符合驾驶条件(年龄和健康状况),非法取得驾驶证的;
      
    5、驾驶证已超过有效期的;
      
    6、驾驶证被暂扣的;
      
    7、持军队、武装警察部队驾驶证驾驶民用机动车的;
      
    8、持境外机动车驾驶证在中国驾驶的;
      
    9、驾驶车辆超过最高准驾车型的;
      
    10、未随身携带驾驶证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无证驾驶出了事故,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但应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保险公司对无证驾驶发生事故理赔后,在赔偿范围内有权向侵权人行使追偿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第三人人身损害,当事人请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保险公司在赔偿范围内向侵权人主张追偿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追偿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保险公司实际赔偿之日起计算”。
  • 你好,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
    你们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受害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注意: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以上回复,请采纳并评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