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订房时和开发商签了一份认购书,上面约定了以公积金贷款购买的价格为55万,以商业贷款购买的价格为53万。差距2万,后来因为我公积金额度不够贷不了那么多钱,于是转而走商贷。但是开发商拒绝给我当初认购书上的商贷优惠价,因为最初走的是公积金贷款,所以现在签订的合同也是公积金贷款合同,于是开发商咬死只承认现在的合同价格。这样算不算违约?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的司法解释,所有的认购书认购协议都是合同要约。 还有一个问题就是开发商在和我签订合同时把认购书收走了,我可以让法院调取出来么? 开发商也向我发了催款函,如果我现在和开发商打官司胜算有多大?打官司期间消耗的时间算违约时间么?谢谢回答。

2019-11-06 21:46:03
律师解答共有1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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