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事情是這樣的!我跟一位湖北黃岡蘄春李姓的男士結婚,在老家兩方都擺了酒席。因為2012年雙方都未達到法定年齡,所以沒有領結婚證。雙方結完婚后有一起同居,女方有懷孕,但是和男方感情不和,男方不承認。然後兩人吵架分居。2017年2月13號男方到女方家要求賠償結婚所有費用,包含彩禮,買手飾,見面禮!男方要求女方賠償,不給錢就賴在女方家裏不走。

2019-11-07 10: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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