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是这样的 我是受害人,我在骑车回家的路上被人抢车了, 然后我报警了,人抓到了 其中有一个未成年人 一个成年人了,事情已经有半年多了, 前两天对方家属找我写谅解书 答应给我补偿费 结果写谅解书了, 补偿费 现在还不给我 问一下,我应该怎么办 因为当时就我家人和对方的家人 中间没有第三方的人

2019-11-07 10:19:14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1、非为未成年人的利益,不得处理未成年人的财产。赡养老人不是未成年人的义务,也不是为了未成年人的利益,故不能用未成年人的财产来赡养老人。
    2.《婚姻法》第二十条 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 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第二十八条 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第二十九条 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