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和丈夫结婚4年,他喝酒死了,结婚时他们家有5间房说3间给我们住,房子在农村,是公公盖的。当时结婚说给我们住,现在村里拆迁改造,公公说房子是他的,只是给我们住。他想拿房子评估多分钱。大队拆迁条件是(拥有本村户口且享受村民待遇幷拥有合法宅基地)(另外空户除外)才可以享受拆迁待遇。就是说公公不承认给我们房子,我就没有房子了,是不是分不到钱了,我嫁他家了,老公死了。有没有房子也是他家人了。又没有离婚。是不是应该有我的。

离婚
2019-11-07 11:06:43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夫妻双方离婚了,想要迁移户口,具体的程序如下:
    1、到目前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开具迁出证明。
    《户口登记条例》第10条第1款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2、办理迁入手续。
    《户口登记条例》第13条第1款规定: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3日以内,农村在10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3、不同省区对户口迁移手续问题还作出了更加具体的规定,如果不明白如何办理户口迁移手续,亦可到当地的公安户口登记机关进行咨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