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父母出首付后来儿子多次在外借钱10万元:还不上了要我们父母帮他还:他说房子卖了还给我们:这样我们还能再相信他嘛?要不要我们写个协议公证一下才有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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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
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可以设立
抵押权的财产有: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
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以招标、
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
土地承包经营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其中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综上,借款抵押公证处法定情形外,并非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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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