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老公结婚后,公公婆婆的户口也迁到我老家一起了,老公原本有个哥哥,哥哥的户口在我和我老公结婚前就迁到嫂子一起的。现在我的老家因为国家占地房屋拆迁,公公婆婆所获得的赔偿款我老公的哥哥有一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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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上房屋
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条明确规定,只针对“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给予公平补偿。因此,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征收不适用该条例的规定。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7条的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时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是作为地上附着物进行补偿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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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