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公司工作了2年多,第一年公司没给我交社保但是扣了社保的钱,第二年交了一年,请问第一年没交社保的钱能向公司要求赔偿吗?

2018-06-27 12:18:2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社保缴费是以当地当年社平工资数额,为基数换算的,因此不知当地社平工资、不知你如何选择缴费比例(档次),是不会知道应该缴费多少的。凡是有大龄社保补贴的地区,都是当地地方政府维稳需求出台的地方政策,也由各地方政府财政买单,与社保无关。
    你还是到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咨询吧。
  • 【1】缴纳社保险费,不是按照劳动者年龄大小缴费,是按上一年本市县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缴纳社会保险费的。【2】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代徼。是按劳动者工资比例上缴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而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是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劳动者不用缴这两项保险费: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的。
    (1)养老保险一般按照单位缴纳22%,个人缴纳为8%。
    (2)医疗保险一般单位缴纳8%,个人缴纳2%。
    (3)失业保险费一般单位缴纳2%,个人缴纳1%
    (4)工伤保险费由单位缴费,一般为单位职工工资的总数的
    0、5%—
    1、2%
    (5)生育保险费由单位缴费,一般为单位职工工资总数的
    0、9%。资料参考: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版的《劳动保障政策法规指南》。
  • 核心提示:很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如果公司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公司不给交社保怎么办?   首先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同时《劳动合同法》也规定,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其次,依据《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所以由此可知,如果公司不给交社保,劳动者可以结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向所在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投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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