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你好,是这样,离婚的时候房贷没还完,就写了个离婚协议书,房产归我,可是她第二年欠好多别人的钱,别人把她告到了法院,法院会拍卖我的房子吗?

离婚
2019-11-07 14:57:1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根据《婚姻法》第31条,夫妻双方可以协议离婚,只要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及离婚等问题协议达成一致即可。
    2.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8条,离婚协议具有合同效力,男女双方达成离婚协议后应当如实按照离婚协议的约定履行,否则要承担违约责任
    3.如果一方拒不按照离婚协议的约定履行,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按照离婚协议的约定履行。如果是关于财产分割的约定,只要没有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该约定有效。法院作出判决后,该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4.房产属于不动产,需要进行不动产登记才能产生物权变动的效力,你母亲应当进行过户,如果没有过户,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你父亲是无权单方面进行拍卖或者抵押的。
    5.发生争议,建议双方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协商解决,可以向法院就有关问题起诉,要求另一方按照离婚协议的约定履行。获得胜诉判决后,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过户房产。
  • 债务人把房产过户给子女,就是无偿赠与,债权人可以先起诉,撤销赠与合同,然后再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这套房产。
    合同法》第七十四条 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 1、离婚双方当事人提交证件和相关证明材料;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
    2、婚姻登记员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并询问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3、离婚双方当事人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
    4、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5、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6、婚姻登记员颁发离婚证,在当事人双方均在场时:
    1)核实双方姓名、出生日期、离婚意愿;
    2)告知双方领取离婚证后的法律关系以及离婚后与子女的关系、应尽的义务;离婚协议纠纷的处理及法律救济途径;
    3)见证当事人本人亲自在《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当事人领证签名或按指纹”一栏中签名;当事人不会书写姓名的,应当按指纹。
    4)在结婚证上加盖条型印章、注明“双方离婚,证件失效。__婚姻登记处; 注销的结婚证退还本人。
    5)将离婚证分别颁发给当事人双方,当事人应当在收到离婚证和告知单后,在送达回证上签名。
    登记员向双方宣布:取得离婚证,解除夫妻关系。
  • 在夫妻双方有协议的情况下,房屋等共同财产可以根据协议进行分割,自协议达成后生效,但是一定情况下协议可以撤销:
    1、协议离婚后一年内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2、协议离婚不成,一方起诉离婚的
    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因此如果夫妻协议后对于房产等财产的分割,在上述情况下可以通过合理的法律途径进行变更,即对于夫妻的共同房产进行重新分割,使先前的协议归于无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