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现在向我父亲购买他的宅基地房产(土地使用证实集体的不是国土的),而我户口已经迁到外省市了,请问如果我购买我父亲这房子,能够过户到我名下吗(包括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两证)?如果不可以,那么以继承或者遗产或者别的什么方式可以吗?

2018-08-31 15:39:2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种是法定继承,一种是遗嘱继承。此外,还有遗赠扶养协议。
    被继承人死后,如果留有合法有效的遗嘱的,财产继承应按遗嘱的内容执行。只有在下列情况下,才能按法定继承方式进行:
    被继承人生前未立遗嘱,或者遗嘱全部无效;
    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遗赠受领人放弃受领;
    遗嘱继承人、遗赠受领人先于遗嘱人死亡;
    遗嘱未加处分的遗产;
    遗嘱部分无效,无效部分所涉及遗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自一九八五年十月一日起施行。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为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的继承权,制定本法。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条,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使用权。其中,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的登记发证,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登记发证办法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制定。
  • 如何办理土地使用证?  
    一、土地使用证证书  土地使用证证书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土地使用证内各项数据和编号,如单位名称、四至、土地数量、位置、土地变更等,必须与土地登记表相一致。土地使用证附图可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底图或地籍图透绘获得。随着面积和界线的变更,附图也应作相应改动。  国有土地使用证由国家土地管理局统一监制,市、县人民政府颁发,土地管理机关填写,发给依法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并由其保存。其主要内容包括:①土地使用者名称、地址、图号、地号、用途、批准使用期限、四至、填发机关签章、年、月、日。②城镇土地使用中用地面积,其中建筑占地,共有使用权面积,其中分摊面积,土地等级;农村土地中土地总面积,其中地类面积。③备注。④变更记事。⑤附图以及证书的编号等。  
    二、如何办理土地使用证:  
    1、房屋转让连同土地使用权转移,需提交房屋买卖协议、房照、原土地使用证。  
    2、房屋连同土地使用权继承,赠与需提交房照、原土地使用证、公证书或使用权人亲笔签名协议与街道证明。  
    3、新建房屋土地登记需提交土地和规划部门建房批件。  
    4、土地证书遗失或者损毁的,土地权利人应当及时向原发证机关备案,申请补发新证,在当地报纸上进行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无异议的,原发证机关注销原土地证书,补发新证书。  
    5、买卖分宗、继承、赠与分宗须双方共同到局办理。  
    6、委托代办除提交上述资料外,还须提供委托人签名盖章的委托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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