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1990年结婚,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是男方的,结婚后对宅基地的建设房屋。现在要离婚,我们夫妻双方放弃房屋,房屋归孩子所有,是否可以?对农村宅基地使用证的使用者的姓名是否要更名为孩子的姓名?需要办哪些手续?

离婚
2019-11-07 23:13:43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宅基地使用证变更工作程序:
      审查证件→情况调查→测量尺寸→填写报表→上报审批→发证
      变更基本条件:
      
    1、申请人户口必须在本村
      
    2、申请人户口必须是农业户口
      
    3、申请人及家属必须没有宅基地使用证
      需提交资料
      
    1、户口簿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一份(A4纸)
      
    2、当地公安局派出所的证明
      
    3、申请书一份、委托书一份
      
    4、宅基地使用权登记表
      
    5、原土地登记卡二件,原宅基地使用证原件
      
    6、更正后填写的土地登记卡三张
  • 关于农村宅基地,例如,国家征用农村宅基地一般如何补偿  土地管理法关于宅基地的补偿费规定:  现行的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