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房子是1996年修建的,当时的成交价是4500元,于2015年我与我姐姐通过公证继承了该房产,于2015年6月拿到房产证,今年我打算以买卖房屋形式过户给我姐姐,请问继承的个人所得税原值是以2015年到2017年的房产涨幅的20%,还是以1996年房产涨幅的20%,谢谢。

2019-11-07 23:15:51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继承的房产出售时需要承担的税费和普通买卖而来的房产需要承担的税种一样,国家还没有开征遗产税,但继承或受赠而来的房屋在出售时,个人所得税只能按(总价-原购置成本)*20%征收
    一、买方:契税
    1、首次购房90平米以下:总价*1%,
    2、首次购房90-144平米(套内120):总价*
    1.5%
    3、144平米(套内120)以上或非普通住宅或二套房以上:总价*3%、
    4、商业房或公司产权:总价*3%
    5、2014年5月起,取消农业户口首购90平米以下住房全免契税政策。
    二、卖方:营业税及附加普通住宅:总价*
    5.6%144平米(套内120)以下购买不足2年的,全额征收营业税,满2年的免征。144平米(套内120)以上购买不足2年的,全额征收营业税,满2年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附加是指城建税和地方教育费附加。
    三、卖方:个人所得税普通住宅:总价*1%或(总价-成本)*20%;受赠或继承所得按(总价-原购置成本)*20%征收;购买满5年且为家庭唯一生活用房的,免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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