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母亲有一子一女,作为子女方的女儿全款为母亲购房。房产登记在母亲名下。以后女儿想独自继承房产,该怎样避免纠纷。 换种说法,女儿想借母亲在长沙购房资格(长沙限购)。为避免以后继承的纠纷该怎么做。具体准备什么,将所有办好大概需花费多少钱

2019-11-07 23:30:2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房产继承纠纷起诉,由继承人中的一人或几人作为原告到被告所在地(如果是涉及房子等不动产的继承,也可以到不动产所在地)的县区级法院起诉。n起诉时,原告应当带自己的身份证、起诉状、相关证据。n诉讼费收费,是按所要继承的遗产数额(标的额)的百分比计算,具体如下:n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n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
    2.5%交纳;n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n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
    1.5%交纳;n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n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
    0.9%交纳;n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
    0.8%交纳;n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
    0.7%交纳;n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
    0.6%交纳;n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
    0.5%交纳。n
  • 如果父母留下了遗嘱不让女儿继承:女儿不能再继承。
    如果父母没有留下遗嘱指定让其他人继承、也没有遗赠抚养协议:走法定继承时,出嫁的女儿和儿子有相同的继承权。女儿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的,在处理已经出嫁的女儿的继承权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确认已出嫁女儿对父母的遗产享有法定继承权,但在确定其应分得遗产的份额时,应考虑该女儿对父母所尽义务的多少。

    2、女儿出嫁时,父母送给女儿的陪嫁或嫁妆属于赠与行为,不能冲抵其对父母遗产的继承份额。

    3、父母已死亡多年,遗产已经被其他继承人分割完毕后,已经出嫁多年的女儿再回家要求继承父母遗产的,应适用《继承法》以及《民法通则》中有关诉讼时效的规定处理。
    如果根据法律规定,出嫁女儿的请求已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其继承权则不受法律保护。
  • 按揭房产可以继承吗?
    1、房屋贷款人在还贷期间去世,其继承人可以办理借款人变更。需要先做好继承权公证书,你父亲的所有继承人-父母、配偶、子女-到公证处做继承公证,由某一人继承或共同继承,具体咨询公证处。
    2、若是一次性还清,拿着公证书还清钱,办好银行还款手续就行了。没办房产证,继续贷款,需要重新提供贷款手续按银行要求办理;办好房产证,已抵押,继续还钱,还清贷款后注销抵押,凭公证书过户。
  • 遗产继承指生前享有财产因死亡而转移给他人的死者为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为遗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的合法遗嘱承接被继承人遗产的人为继承人;继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遗嘱享有的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就是继承权。
    (1)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
      
    (2)遗赠即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3)遗赠抚养协议即被继承人与扶养人订立协议,由扶养人负担被继承人生养死葬的义务,被继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该方式主要出现在老人无人赡养的情况下。
      
    (4)法定继承,即在上面三种情况都不存在的情况下,法律根据亲属关系的远近确定的顺序。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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