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12年全款、自愿、善意、无过错购得北京海淀XX一家属院47平二手房,并且居住近6年。当时卖方出具了离婚证,房产证只卖主一个名字,私有产,合同上保证无任何家庭、经济纠纷。只是暂时尚有取得学校同意。但因房子涨价太高,卖方说前妻争房,开始要我们补偿120万,后由法院判各占房产并强制执行。卖方与其前妻:1,对法院隐瞒了已经卖房的事实。2,卖方卖房时已经交付了我们房产证,又与前妻重新补办了一房产证,应有串通、恶意。3,法院不知我们存在。我们至今不知道他们判决书的内容。只是房主告诉我们要执行后,我们提交了执行异议申请。咨询、求助如何走法律程序,保护权益。怎样一步步申诉、解决好?感谢您!

2019-11-08 10:5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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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