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欠条约定一年还款,但是过去一年多还未还款。找欠条上面有担保人,还款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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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担保,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
1、如果在担保时写明如果借款人不能偿还,负责担保,那么就是一般保证,法律上对一般保证是这样规定的,当借款人在法律上不能偿还(申请执行后,不能执行),才可以执行保证人的财产。
2、如果在担保人没有写任何以上内容,那么就是连带保证,债权人可以向借款人要钱,也可以向保证人要钱。连带保证的责任比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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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借款
合同中,担保人承当还款责任之后要如何追偿?
1、担保人对债务人行使追偿权的诉讼时效,自保证人向债权人承担责任之日起2年内。
2、主债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担保人享有主债务人的诉讼时效抗辩权;担保人未主张前述诉讼时效抗辩权的,承担保证责任后,不得向主债务人行使追偿权,除非主债务人同意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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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担保人具有法律规定的资格,即满足所需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三)在当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
(四)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
(五)没有明显的违约记录。
2.担保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
保证合同。作为欠款担保人,需要按照
担保合同承担担保责任,在欠款人不能履行欠款偿还责任的情况下,担保人需要履行偿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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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将劳动者的工资打成欠条的,劳动者可以通过欠条向法院起诉讨薪。欠条的书写需要有以下的内容:
第一,债务人和债权人的双方身份信息;
第二,欠款的数额,用途;
第三,是否给付利息;
第四,是否约定还款日期;
第五,债务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司的公章;
第六,书写欠条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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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