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兄弟三个,现都已成家,老宅留给弟弟,父母在临近村买一处院落(两个村紧挨着)自己住,只是签订了书面协议,请问这样的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吗?父母百年后所购买的房屋能否作为遗产继承?盼复,不胜感激!

2018-08-31 16:22:4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遗产继承是指生前享有财产因死亡而转移给他人的死者为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为遗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的合法遗嘱承接被继承人遗产的人为继承人;继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遗嘱享有的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就是继承权。

  • 1、房屋产权为父、母、次子三人所有,该遗嘱不考虑其他情况,也属于部分无效,父母不能通过遗嘱处分次子的产权份额。
    2、遗嘱中,父亲处分其产权份额的部分应属有效。
    3、遗嘱中,母亲处分其产权份额的部分争议较大,要视双方的证据综合判断。按日前的陈述,母亲未签字仅有盖章,不符合自己遗嘱要求;结合次女、女婿的证言,有可能被认定无效。
    4、本案包含二次继承,第一次母亲2005年去世发生的继承,第二次父亲2011年去世发生的继承,二次应分开计算继承份额。其中:长子未与继母存在抚养关系的,其子女代位继承父亲的遗产份额。因此,各继承人的继承份额要分时间段计算。
    5、既然次子已起诉,只有收集证据,积极应诉了。
  • 房屋继承协议书,只要写清楚被继承人的遗产(房屋)都有哪些,而同一序位继承人有几个,房屋遗产的价值是多少,各继承人是怎么分配的,不能单独分割的部份(房产等)几人之间是怎么协议补偿的,协议里没有的内容条款又是怎么解决的,如果发生争议,要怎么处理(起诉或者共同协商等)就可以了。(如有疑虑,可以请律师拟协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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