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女方,结婚四年,男方有家庭暴力,现女方准备提出离婚、有个女儿,两周岁,一直跟随外公外婆生活,女方没有工作,没收入,男方经济条件好些,如果争取女儿抚养权,谁机会更大些,如果有必要的话,女方愿意为了争取抚养权做节育手术,请问律师有没有好的方法能为女方争取到抚养权。

离婚
2019-11-08 12:28:00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你好,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