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离婚几年了,当时也是冲动!他出轨,但是一直没有离开家,分房睡,现在如果我选择离开,我可以争取到什么权益,有一套小产权房婚内财产,还有一套商品房他的名字去年买的,我可以有分配权吗?我想为女儿争取一些,女儿都十九岁了,我们没有存款,他属朋友兴趣广泛的人花钱如流水

离婚
2019-11-08 13:30:3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我国的夫妻财产制度实行的是共同共有制,原则上不考虑各方对财产贡献的大小或收入的有无及高低,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适当照顾无过错方,但只是适当倾斜,不会幅度过大。
    出轨即配偶一方与婚外异性的不正当关系,其分三个层次:通奸、非法同居重婚。《婚姻法》中认定的过错严格意义上指的是非法同居和重婚,如果出轨方并不存在与婚外异性有长期稳定性的居住生活、保持不正当关系,则不属于严格意义上的过错;而重婚要求有结婚证或者是无结婚但对内对外以夫妻名义相待。
    但实践中对不正当关系程度的过错认定不同法官可能适用不同,有些法官认为存在不正当关系就可以认定为有过错,支持无过错方对《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的主张。
  • 共同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不存在或双方都存在有过错的情况时,离婚时互不赔偿。否则无过错方有权向过错方索赔。
    三、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两周岁先协商,协商不成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另一方按固定收入支付抚养费,无固定收入按照同行业标准取一个合适的比例支付抚养费,并有权探视。
  •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离婚中,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离婚时,双方可以就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进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人民法院裁决。上述情形,离婚中一方有过错,另一方无过错,法院裁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给予无过错方相应的补偿。
  • 双方离婚时,关于房产的分割,与孩子抚养权的归属是没有关系的,应该区别对待。
      第一,双方离婚时,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应该平均分割。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应该归属于所有人,不能分割。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二,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七条 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