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开发商13年10月预售地下商铺,业主交了全款开发商开的收据。14年5月房管局公示该开发商的规划核实批前公告上只有地下车库面积而没有地下商铺面积。14年6月开发商取得预售证,但预售证上没有地下商铺只有地下车库,地下仓储。14年10月开发商以国家规定之前合同不规范原合同收走,重新签了商品房销售合同,特意规定有纠纷只能到当地仲裁委仲裁。现在连地下车库也没建,现场空空如也。这种情况业主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吗?还是要到公安局报案,报案需要什么手续?

2019-11-08 13:5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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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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