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和另外三个人一起成立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我占比股份60%,其他3人分别占比股份20%、15%、5%,其中占比20%股份的为法人代表,我们在2月2日(公司营业执照成立日期为3月1日)签了个内部投资协议,约定公司注册资本一千万,其中各股东按比例实缴共200万,实缴资金要在2月10日前到位,如未出资需按银行同期利息赔偿。公司3月1号在工商局备案登记的是:都未实缴出资,注册资本全部于2040年认缴出资。我因在公司管理上与法人产生分歧,被排除在外,未实际参与公司管理,现法人要求我退出股份并按银行利息赔偿未实缴出资金额的损失,同时承担公司装修及办公费用,我该怎么处理?胜诉多大

企业法律顾问
2019-11-08 14:41:14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公司办理税务登记的流程:
    1.纳税人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需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2.纳税人未办理营业执照,但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应当自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3.纳税人未办理营业执照也未经相关部门批准设计,应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的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4.有独立生产经营权,且在财务上独立核算并定期向出租人上交租金的承租人,应当自承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5.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和提供劳务的,应当在项目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项目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 夫妻在公司中的出资如何分割:  这不单单是婚姻法所能解决的问题,而且,在实际处理时,法院还要参照公司法的规定。实践中存在两种情况:其一:夫妻双方均是股东的情况。可由双方在协议股东权益数额或委托评估后,直接由法院判决;其二,夫妻一方是股东而另一方不是的情况。解释
    (二)十六条规定:  
    1、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又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公司股东;  
    2、夫妻双方就出资额份额和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视同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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