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另外三个人一起成立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我占比股份60%,其他3人分别占比股份20%、15%、5%,其中占比20%股份的为法人代表,我们在2月2日(公司营业执照成立日期为3月1日)签了个内部投资协议,约定公司注册资本一千万,其中各股东按比例实缴共200万,实缴资金要在2月10日前到位,如未出资需按银行同期利息赔偿。公司3月1号在工商局备案登记的是:都未实缴出资,注册资本全部于2040年认缴出资。我因在公司管理上与法人产生分歧,被排除在外,未实际参与公司管理,现法人要求我退出股份并按银行利息赔偿未实缴出资金额的损失,同时承担公司装修及办公费用,我该怎么处理?胜诉多大
企业法律顾问
2019-11-08 14:41:14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