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贷款几十万,现在收入无力偿还本金和利息,感觉永远还不上了

2019-11-08 17:25:1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高利贷属于违法,故借款人只偿还本金及法律规定范围内利息即可。   民间借贷属于民事行为,受到民法和合同法的约束和保护。   但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有权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但如果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则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应当被认定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关于p2p借贷的利息和本金,一般来说,本金加利息的和叫做本息合计。
    本金:即贷款、存款或投资在计算利息之前的原始金额。
    利息:从其形态上看,是货币所有者因为发出货币资金而从借款者手中获得的报酬;从另一方面看,它是借贷者使用货币资金必须支付的代价。
    利息实质上是利润的一部分,是利润的特殊转化形式。
  • 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举个例子说明一下: 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有的价款为10万,实现抵押权的费用为2万;主债权的利息为3万;主债权为20万。
    (1)如果先清偿费用和利息,则只能清偿5万主债权,剩余的主债权为15万,并按照15万继续计算利息;
    (2)如果先清偿主债权的话,则可以清偿10万主债权,剩余的主债权为10万,那么原先的利息和费用都未得到偿还,而新的利息是按照10万继续计算的;
    由此可见,如果先清偿主债权,当发生无法全部清偿的情况下,债权人会损失利息收益,因此法律如此规定的目的是保护债权人利益,从而在一定程度上达到惩罚债务人的目的。
  • 很多贷款无力偿还的朋友,肯定是因为当时有困难,由于一些这样那样的原因导致贷款不能按时偿还,如果碰到了这样的问题,处理的办理有以下几点:  
    1、求助亲朋好友。  如果确实是很急切的话,可以找亲朋好友进行还款,等待资金回转了再把钱还给亲朋好友,不过,如果是数目比较大的话,那估计跟亲朋好友借也是填补不了这个缺口,不过,一般来说,分期付款的额度是不会太大的,因此,一般情况这个方法还是可以的。  
    2、申请展期。  如果个人贷款无力偿还,首先要跟银行的信贷经理沟通好,并说明原因,一定要态度诚恳,那么信贷经理有可能会宽限一段时间,不过,这并不是长久的办法,如果到期还是不能还款的话,就会被视作违约,征信记录也会有污点。不过根据银行的规定,只要两年内连续逾期不超三个月,及累计逾期不及六次,那么对于贷款还不会有负面影响。因此,大家要把握好时间申请展期,只要申请人的还款记录良好,而且是事出有因便可以向银行申请展期。不过有的银行是不允许的,因此大家要提前咨询一下银行。  
    3、巧用信用卡还款。  一般来说,信用卡的钱还贷款分期也是足够了的,如果借款人的资金周转不过来,那么可以借用信用卡还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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