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今年8月2号至8月25号,参加了一个公司的岗前培训,培训完了去辞职,他们说要让我赔偿培训费,总共10140元。我就问他们为什么要赔偿,她们就跟我说,我们在8月2号那天一早上要培训的时候,签了一张协议,协议内容具体是这样的:协议要求我在培训完了以后,必须为这个公司服务一年,不然培训费用自己承担。我记得那天早上她们赶得更急,都快要培训了,才把那份协议拿了过来,好多人看都没看一眼,就根据她们说的签了字,摁了手印,大多数人不知道里面的内容,就那样签了。现在我来说一下培训的是什么,8月2号到8月 22号,是公司里面的人给我们培训的。8月23号到8月24号这两天请了外面的一个教练来给我们做培训,也就是
-
关于劳动者自己辞职是否有赔偿的问题,解答如下:
如果是用人单位没有过错,员工提出辞职,适用《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
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这是没有补偿或赔偿的。反之,劳动者可以获得赔偿。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