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是不是哪里领去的结婚证,就必须去哪里离婚。一方的户口所在地都不行吗?

离婚
2019-11-09 11:32:2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关于涉外婚姻去哪里进行离婚手续办理,具体情况如下: 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者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者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
    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已经离婚的中国公民,双方均定居国外,仅就国内财产分割提起诉讼的,由主要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 你好!如果你们是协商离婚。 如果是向法院起诉离婚的话,依据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可以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离婚也可以在被告户籍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 离婚时夫妻共有财产一般要予以均分。
    子女抚养问题法院一般是按照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判决的。 如需法律帮助请电话联系。
  • 不必回原来登记结婚的民政局办理,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离婚登记就可以了;离婚登记手续:  
    (1)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处理达成协议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离婚登记。申请时,应持居民身份或户籍证明和《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查明情况属实,准予登记,发给《离婚证》,收回《结婚证》。  
    (2)男女一方要求离婚,或双方要求离婚但对于子女抚养和财产处理未达成协议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 离婚后户口上还是已婚处理方法:
    1、看是否能在您未婚夫户口所在地直接办理结婚登记。结婚登记不能代理,但可让未婚夫咨询一下。
    2、如不行,可以给公安户籍人员说明合适理由,看如何简易办理。
    3、如真的涉及修改户口,在亲属、朋友、未婚夫中选择合适的人帮你代办。哪怕先到场咨询一下,免得舟车之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