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寒假工在广州地铁当安检员,然后我们临时工的工资是中介公司发,合同也是和中介公司签的,因为地铁公司和中介公司合作了。然后现在就是有早晚高峰加班嘛,之前是说45块钱的,地铁公司这边回应我们也是45,但中介公司只给我们发31,苛扣掉了我们14块钱。这种情况怎么弄?可以告中介公司吗?

2019-11-09 11:51:18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已建立劳动关系却始终未签订劳动合同,企业的做法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需承担支付第八十二条规定的二倍的工资的法律责任,时间从进入企业工作满一个月的次日起开始计算,但最多不超过11个月。虽然未签订劳动合同,但并不影响与企业形成事实劳动关系。企业不承认其为员工,可参照《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的如下规定办理: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
    (一)、
    (三)、
    (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日起,一个月内要和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单位不和工人签订劳动合同是违法行为,合同里要写明工资怎样计算。不管是正式员工还是临时工,都应依法发放工资,因工资问题产生纠纷可以到当地劳动保障部门解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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