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非婚男女,女怀孕,男死亡,男父亲在世,男财产怎么分割

2019-11-09 13:50:1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如果男女双方没有进行结婚登记,双方的关系属于同居关系,现在要分开,无须办理离婚手续,直接分开即可。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可以就孩子的抚养和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起诉。如果双方补办了结婚手续,现在女方怀孕三个月,男方是不得提出离婚的。
    法律链接:《婚姻法》第三十四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婚姻法解释二》第一条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 (1)根据取得的法律事实的不同以及财产所有权人数量等因素的不同,严格地把家庭共有财产与家庭共同生活关系存续期间,家庭成员所取得的个人财产区别开来。对非财产所有人的家庭成员对其他家庭成员的个人财产而主张权利的任何请求,均不予支持。
    (2)在家庭共同生活关系存续期间,若有人未经其他家庭成员共有人同意而私自处分家庭共有财产的,一般应认定其处分行为无效。
    (3)当家庭对家庭共有财产的性质发生了争议时,对凡不能证明是按份共有的均推定为共同共有,并按共同共有的有关原则对该项家庭共有财产进行处理。
  • 一方将夫妻共同财产非法隐藏、转移拒不交出的, 或非法变卖、毁损的,分割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应予以少分或不分。具体处理时,应把隐藏、转移、变卖、毁损的财产作为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分得的财产份额,对另一方的应得的份额应以其他夫妻共同财产折抵,不足折抵的,差额部分由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折价补偿对方。
    对非法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人民法院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进行处理。
  • 协议离婚的情况下,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分割。如果是诉讼离婚由法院进行判决的话,那么,夫妻共同财产有可能平均分割。协议离婚时,双方应就财产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而一方主动离婚,则可能在财产等问题上没有达成一致意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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