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17年10月17日,入职该公司。主要从事店铺的陈列工作,负责出差开店的工作。于2017年11月21日,因为公司的各种不稳定因素,说不开店了,就只做加盟店,一个店就二组中岛或者高架,让我从陈列的角度给一个我能留下来的必要性。交接办手续,这种情况,需要怎样要求补偿

2019-11-09 14:0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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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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