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本来是一个从农村出来的农民工,出来打工,现因工地做好了,老板停我们的工,我们想结算工资,现在总拿工地亏本要扣我们的工资,本来260一天的现在给180一天,经过协商无果我们应该怎么维护农民工权益!谢谢!!!

2019-11-09 14:49: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老板不支付其工资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老板支付被拖欠的工资。
    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
  • 很多种情况
    1. 如果是上班时因公外出办事发生交通事故,属于工伤,老板不仅要全额给付工资,还可以按工伤申请保险赔偿(一般都有工伤保险)。
    2. 如果是上下班途中由于非本人主要责任造成的交通事故,同样属于工伤。
    3. 如果不是上述两种情况,不属于工伤,具体的工资事宜可参考劳动合同,但《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明确规定病假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80%。(注意是当地最低工资,不是劳动合同里的工资)
    4. 如果没有受伤只是去处理事故,法律上对事假没有规定最低工资,因此老板不给工资并不违法。

  • 1、丈夫的婚前债务,如经判决确定的,可以强制执行妻子工资中属于丈夫一方所有的份额(一半)。
      
    2、丈夫的婚前债务,应当用其个人财产负责偿还。但因为夫妻婚姻期间所取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丈夫最少也应当享有一半的份额。所以,法院在强制执行时,可以依法强制执行妻子工资份额的一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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