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是2017年8月1日到20187月31日房屋到期,押一付三,去退租中介不给退押金,说是房租交晚了,晚一天是一百的滞纳金,我当时晚交房租是供暖期间,缴纳了取暖费却迟迟没有供暖,我经查询发现中介收取取暖费却并未交给取暖公司,所以要求中介退钱,中介迟迟不给解决,我就说等解决完以后再交房租,因此第三次付款晚了两周。同时,当初签订的租房合同有多处划改,且第三次付款日期有误,合同中第三次付款日期为2018年12月29日。所以想咨询一下,中介不退押金的行为是合法的吗?

2019-11-09 14:45:08
律师解答共有1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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