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A在2011~2012年为朋友以主贷和担保人的身份贷款5万元,以还清,在2013年我们不知道的情况下再次以上两次情况贷款并担保,这次他没还上,到现在以被法院起诉,如果我们先在诉讼,要求银行撤销对我A的起诉,消除我们黑名单,黑名单对我们带来太多不变,这样可行吗,我们该做什么?用请侓师吗?

2019-11-09 15:53:07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夫妻双方离婚时,作为夫妻共同债务,需要由双方共同承担,个人债务个人承担。
    婚姻法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注: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存在很大的片面性,现在司法实践中有部分法院已经不再适用该项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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