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北京xx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了1万元,刚开始也没有说前期收费用,xx软件把合同给我发过来让我打印出来签完字,给他们之后就开始管我要一些费用,如保险金2000元,银行卡流水偏低给了他4000什么的,总共给我要了6000元,6000元给完他之后又说我流水还是偏低,又给我要6000元。他还说不给他交那6000元就是法院起诉我。律师请你帮帮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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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实现
抵押权的诉讼,民事诉讼法上称为申请实现担保
物权之诉,属于给付之诉。
2、诉讼请求应当写为:申请法院裁定
拍卖、变卖某项抵押财产用于清偿债务人所欠债务。
《民事诉讼法》
第七节 实现担保物权案件
第一百九十六条 申请实现担保物权,由担保物权人以及其他有权请求实现担保物权的人依照物权法等法律,向担保财产所在地或者担保物权登记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
第一百九十七条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拍卖、变卖担保财产,当事人依据该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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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