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有人借了我35万元人民币,分三次给的,都是给的现金,只打了一张借条,借条上有他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没有其他转帐记录,可以起诉吗?

2019-11-10 06:50:4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对于借贷关系而言,借条是十分有利的证据;
    2、录音录像,那怕是偷录的,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不违反社会公德,目前法庭也是会采信的。
    3、其他证据,如证人证言也是证据之一。又如银行的取款凭证、转帐凭证;双方往来的短信、QQ留言等,都是合法的证据,你可以加以采集。
    总之,民事诉讼只要有适格的原告,在起诉状中写明被告的是谁,请求解决什么问题、根据是什么、理由有几条,同时起诉的事情属于人民法院主管、属于民事诉讼范围。这四个条件同时具备了,就可以起诉。至于能否胜诉,那是另一回事。
    从上文的表述中,我们可以得知,即使债权人在没有借条的情况下也是可以向法院起诉的,借条并不影响债权人的诉讼权利。但要想获得诉讼胜利的话,那么就需要提供足够充分的证据了,像录音、证人证言等也是可以的。
  • 用房产抵押的借条有效。
      《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 1、款项是怎么交付给对方的,银行转账还是现金?银行转账的话,你有了第一个证据,可以证明款项交付的事实
    2、你跟对方之间基于借款关系有没有明确的意思表示的证据如果有对方实名认证的手机号给你发短信向你借钱,或者你有双方的通话录音,那么恭喜你,你有了第二个证据,款项的性质是借款。
    3、你跟对方之间的借款关系有没有其他人可以作证的如果有的话,结合上述证据,可以初步形成证据链
  • 把身份证借给别人是违法。  居民身份证,是指证明公民身份的凭证、证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是用于证明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法公民身份证明文件,是一种不包括被剥夺政治权利的条件,代表着是中国人民身份的证明 。居住在我国境内的年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应当依照法律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指纹信息、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公民身份号码是每个公民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由公安机关按照公民身份号码国家标准编制。所以,居民身份证不能出借,否则就是违法行为。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还规定了相应的处罚,法律依据是:
      第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居民身份证的;
      
    (二)出租、出借、转让居民身份证的;
      
    (三)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证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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